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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要点 
 

发文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5日

主要内容: 2016年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更加注重推动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更加注重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更加注重提升出国(境)培训质量效益,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2016年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更加注重推动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更加注重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更加注重提升出国(境)培训质量效益,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思想丰富深刻,内容博大精深,进一步凸显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为新形势下我们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和活力,更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深刻领会理解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问题导向,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在健全政策法规、理顺体制机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方面,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和具体举措。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让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国外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外人才和智力保障 (一)加强服务管理,继续推进“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新一轮项目申报和平台评审工作,加强两个项目的互相衔接,重点引进战略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加大引进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力度。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引智项目支持力度。注重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办法,抓好监督实施,强化跟踪服务。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重点项目质量效益。按照扶优扶强原则,进一步压缩规模,加大支持力度,设立国家外专局和省市级重点引智项目。建立重点项目绩效评估与引智资源分配相结合机制。启动实施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和青年外国专家项目。深入推进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大力实施“111计划”,加大对地方院校的支持力度。紧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领域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或项目平台。积极推进“丝路人才和智力交流项目”落地实施。 (三)开发利用国外人才资源。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国外智力资源,利用出访、驻外机构推荐等方式,开拓新的专家渠道。继续深化与传统专家组织的合作,完善专家组织项目执行情况通报和对派遣专家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外国专家库。 三、切实提升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合理确定培训规模,优化培训结构,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中长期项目比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开展重点专项培训,着力培养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 (五)严格出国(境)培训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严格项目申报和人员选派的审核把关,防止规模反弹,强化过程监管和效果评价,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继续按照向高层次发展、按需开辟、有进有出的原则,与国外名牌大学、著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境外精品培训课程资源库,着力构建出国(境)培训资源共享平台。 四、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引智法治化建设 (七)推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尽快出台,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意见》内容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全力推动《意见》尽快出台。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力度,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八)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起草等相关工作,推动尽早出台;积极参与《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积极推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及计点积分方案》。制定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意见。 (九)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于转为政府内部审批的四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制定外国专家主管部门法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强化执法考评,研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法治建设专家库。严格实施国家外专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快国家外专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定工作,厘清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十)积极稳妥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整合工作。整合“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理顺外国人才管理体制,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施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许可整合任务,全面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服务管理制度。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让外国人才“来得了”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地方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职能的重要方面。今年要稳步推进设区市级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最大限度地为用人主体引进短期专家提供便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规范标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引智“十三五”规划。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研究谋划“十三五”时期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事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协调沟通;认真组织开展规划重大问题课题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引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 五、不断深化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 (十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精心筹备、组织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各项重大外事活动。创新方式、整合资源、提高实效,办好第14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和第11届中美工程技术研讨会。循序渐进推动中国政府“友谊奖”这一重要激励性和导向性的国家荣誉制度改革,启动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网上申报和评选。积极拓展政府间交流合作,增强与各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联系,推动建立政府间双边、多边及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合作关系。 (十四)完善外国专家建言工作机制。完善建言工作顶层设计和规划,加强与地方外专局、各部委和其他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与中外方专家、机构的沟通合作,努力提高建言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扩大建言专家资源,规范外国专家顾问机制,为建设新型高端国际化智库打好基础。 六、积极培育成果,逐步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 (十五)积极培育评估重大引智成果。总结引智成果产生方式和发现手段,完善重点引智成果发现培育机制,落实项目审批与成果申报挂钩机制。做好重点引智成果跟踪问效,继续收集“外专千人计划”专家成果,加强成果跟踪调研。 (十六)加大引智成果推广力度。强化重点引智成果和好的引智模式示范推广引领作用,加大对重点示范推广项目支持力度。做好智力扶贫、智力拥军等重点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等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专项经费。 (十七)加强引智成果共享机制。坚持把引智成果作为检验项目成效的重要手段,以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为平台,进一步做好示范推广和普惠共享。探索将引智基地纳入“一带一路”战略相关项目支持范围,发挥基地在“走出去”中的作用。加大对高校开展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围绕国家战略,积极落实“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任务。更好发挥“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八)大力引进和推广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紧抓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做好以项目管理职业资格考试为代表的职业资格认证推广工作。继续加强与国资委、航天科工集团等单位的合作,做好2016年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与国际知名职业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洽谈,探讨合作的可能性,力争开拓新产品开发(PDMA)等新的培训项目。 七、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引智公共服务体系 (十九)推进引智信息化建设。推广出国(境)培训工作信息化管理经验,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平台,逐步实现所有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实时监管。创建“全球才智网”,推动“国际人才大数据中心”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国内外培训考试网络格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手段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国际人才测评系统,实现对在华外籍人才的动态监管与绩效评估,推进外籍专业人才证件电子化系统建设,丰富数据中心内容,提升信息使用效能。 (二十)完善引智管理服务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建设全国统一的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管理数据共享。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监管模式,做到既高效便捷使用相关信息资源,又有效保障外国专家信息安全。出台《到岗“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外专千人计划”后续政策研究,跟踪“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到岗入职情况,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以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许可改革为契机,推进分类管理,实现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安、外事等部门的联合检查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人违法违规惩戒和社会征信体系。 (二十一)加快推进国际高端人才交流基金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享有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资格和非赢利机构的免税资质,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资金支持。完善基金募集、管理、使用规定,为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十二)做好国际人才市场转型发展工作。加强国际人才市场地方分市场建设,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好国际人才市场与地方市场运营情况调研工作;探索分市场间的业务合作模式。 (二十三)积极构建引智合作立体化体系。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合作,通过部局共建、联合发文、项目评审和基地评审等方式,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审核把关作用。与地方外专局在创新试点、平台搭建、项目支持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和支持各地区之间开展广泛合作。 八、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通晓国际规则、具有跨文化交流沟通能力的专业化、国际化干部队伍。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群活动,努力形成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良好风尚。 (二十五)加强督查落实。加强重点事项督查工作,定期统计、通报督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推进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完善追踪问效机制,加强绩效评估。 (二十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基层和一线,及时了解外国专家、项目单位和各级外专系统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确保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督查反馈符合实际情况。 (二十七)加强新闻宣传。加强对引智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英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协作互动机制。加强重点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为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落实“1·1+N”新闻发布机制。 (二十八)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确保引智各项工作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全国外专系统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改革创新精神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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